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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  市档案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落实省、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,主要职责是:
  (一)参与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,协助做好全市档案业务指导工作。
  (二)集中统一保管全市重要档案资料,保守党和国家秘密,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。
  (三)依法接收全市党政机关、群众团体、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,提供档案业务指导服务工作。征集安丘重要历史档案资料、革命史档案资料,积极开展建档存史工作。
  (四)开展档案和资料的整理、保管、保护、修复、复制、鉴定、开放、销毁和统计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。
  (五)开展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工作,提供档案资料、政府公开信息查阅,依法公布档案,研究、编纂、出版档案史料,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,为社会提供服务。
  (六)开展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建设,举办档案陈列展览,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,建设党员党性教育、社会宣传教育基地,满足社会档案文化需求。
  (七)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,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与业务指导工作,市级重要公共数据、电子档案的接收、备份和日常管理,采用先进技术管理档案和资料,保证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。
  (八)完成市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市档案馆设3个内设机构:
  (一)综合科。负责日常运转工作,承担文电、会务、督查、机要、保密、信息、档案、信访、政府采购、固定资产管理、后勤保障、物业管理、安全保卫等工作;负责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承担组织、人事、工资、老干部、工青妇等工作;负责举办档案文化展览,档案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。
  (二)业务服务科(加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牌子)。协助档案主管部门开展档案业务指导及教育培训;负责全市档案的接收进馆业务指导服务工作,承担散存在社会上有重要价值档案资料的征集、价值评估、鉴定和整理工作,有关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、重要事件声像档案资料的拍摄、整理、移交进馆等工作;负责各级档案部门安排的宣传工作;承担全市已公开现行文件等政府信息的接收、整理、保管、数字化处理和应用工作。加强对利用信息的登记、分析和研究,规范管理,优化功能,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。承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与维护工作。
  (三)保管利用科(加挂编辑研究科牌子)。负责馆藏档案资料保管、查阅、整理、清点、统计、开放鉴定工作,承担涉密档案解密和拟销毁档案的审查、鉴定、报批,《安丘市档案馆指南》《全宗指南》等查阅辅助工具的编写和修订,库房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等工作;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与业务指导工作。承担全市档案科技管理、成果应用与推广,综合档案馆电子档案数据容灾备份的组织、管理、服务,馆藏档案数字化和数字档案资源管理,市档案馆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安全工作;负责馆藏档案研究开发和文化宣传工作,承担档案史料编纂和出版发行、档案资政服务课题调研和编撰,参与编史修志工作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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